学员投诉受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21-01-18 浏览次数:
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尤其是学驾人的随机监督,有效监督教练员的教学行为,不断规范驾校经营行为,切实保护学驾人的切身利益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组织保证
驾校成立以法人代表为组长,教学负责人为副组长,办公室为日常受理处机构的组织保证,随时受理来访、来信、来电等各种形式的学员投诉。
二、设投诉邮箱,电话专线。
设置学员投诉专用邮箱,每天由办公室或教学管理人员(不少于两人)负责邮箱接收一次,及时登记并送达负责人阅处。
三、限时受诉处理
一般投诉在接访、信、电3天内予以明确处理答复。疑难投诉7内予以明确处理答复。
四、可越级投诉
学员对单位投诉处理不满意的可向交通管理部门投诉,任何人不得阻拦或威胁。
五、切实保护投诉人
充分尊重投诉人要求,在查证过程中,对投诉人的姓名不予公开,尤其是学员投诉教练员要避其真实姓名。如教练员发生打击报复就立即公开辞退。
六、保护投诉人的切身利益
发生培训项目、学时投诉真实的,按投诉人的要求,可及时补课;发生乱收费等违规现象真实的应立即退费。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的应立即报案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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